当前位置:乐搜资讯网 >> 娱乐 >> 文章正文

于文凤否认周星驰的爱情礼物 坦白说:如果你想要更多的礼物 加两个零

发布于:2020-11-20 被浏览:3287次

11月20日,周星驰被旧爱于文凤要求追回约7000万港元佣金的案件进入第三天审理。于文凤的供词受到周星驰律师的质疑,周星驰律师认为,18年前他们到达法庭时,于文凤不记得这段对话,于文凤不同意。周星驰律师说口头承诺在山顶豪宅里。当时晚饭后,周星驰看着维多利亚港的承诺,于文凤甚至否认那不是她:可能是另一个女人。

于文凤在法庭上说,2007年后,她也收到了部分投资分配,但坚称这不是情侣间的礼物,而是工作奖励。如果于文凤认为这是情侣间的礼物,她会因为感情而要求周星驰把钱转到她名下,或者要求更大的金额(加两个零)。

11月19日,周星驰再次因老于文凤索回约7000万港元佣金一案受审,于文凤亲自出庭作证。于文凤戴着面具,戴着太阳镜,扎着马尾辫,穿着米色西装和黑色长裤的白色高领毛衣。据报道,于文凤早上没有在法庭上回答问题,而是呆在法庭外与律师一起研究法律文件。在下午的审判中,于文凤亲自出庭作证。周星驰本人没有出庭,由律师审理。

庭审第二天,出庭作证,提到了两人很多鲜为人知的事情,包括在开始看周星驰的喜剧之前,她并不是周星驰的粉丝,为了帮助周星驰学好英语,他们会在平日里用英语交流。她还提到周星驰不相信婚姻,但对于逼婚并没有要求投资份额。

于文凤追回周星驰佣金的案件早在2012年就开始了。在双方诉讼期间,于文凤多次申请修改申诉书进行诉讼,最终法院允许于文凤重新起草申诉书。据报道,于文凤抱怨说,他早年曾被拖欠7000万元的佣金,以帮助周星驰投资,并透露他们已维持了13年的恋情。

审判的第一天,周星驰和于文凤都不在场。审判预计持续15天,双方必须出庭作证。

于文凤律师的陈述:

于文凤律师指出,虽然周星驰还是一个情人,但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于文凤将成为周星驰的私人投资顾问,如果投资成功,他将获得10%的佣金。这些措施包括投资三个独立屋和五个停车位,以及投资基金的援助。

于文凤律师在法庭上陈述了于文凤和周星驰的恋情,称于文凤和周星驰从1997年到1998年成为恋人,于文凤还帮助周星驰处理财务。2002年4月,于文凤与周星驰签订书面协议,成为周星驰的投资顾问,月薪2.5万,后来涨到5.9万,再降到2.5万。

律师于文凤说,他们在2002年圣诞节达成了口头协议。如果于文凤投资成功,他将获得10%的佣金。

于文凤律师表示,该案涉及天必高12号独立住宅、三栋贝弗利山独立住宅和五个停车场,以及投资基金。于2020年6月,相关资金由1162.5万港元增加至6355万港元。

于文凤律师表示,于文凤除了与周星驰发展浪漫关系外,还与周星驰建立了商业伙伴关系,这涉及巨额投资,根据协议应该获得巨额佣金。

于文凤律师援引周星驰证人的证词称,周星驰从90年代初开始拍片,1996年成立星辉海外有限公司办理电影业务,通过星辉和姐姐周文蒂办理财务和业务。如果个人文件或支票需要签名,或者大额款项需要周星驰确认,周星驰会处理。

于文凤律师还引用周星驰的姐姐周文迪的话说,周星驰非常注重隐私,很少提及她个人或她与于文凤的浪漫爱情史。至于周文娣暗示周星驰喜欢一个人看楼吃饭,有时会请她和于文凤陪她,于文凤说周星驰当时的想法和态度就是他对于文凤的信任。

于文凤律师表示,于文凤是当时具有一定能力和丰富投资经验的专家。于文凤就读于名校,在港交所工作,在于文凤兄弟的证券投资房地产公司工作,对房地产和证券有一定的了解。于文凤把律师介绍给周星驰,并帮助周星驰建立了两个家庭信托基金。

于文凤律师表示,星辉海外只有两三名全职员工,不是大型公司,所以缺乏足够的人力来协助周星驰。于文凤律师反驳了周星驰向于文凤付款是爱的礼物的说法,这与他的相关做法不符。

周星驰律师的陈述:

周星驰律师指出本案需考虑的双方是否有商业关系,或有意建立法律关系,不接受于文凤方的说法,即于文凤建议的投资成功获利后可获分10%。

周星驰律师表示2002年某个晚上,周星驰在位于山顶住宅晚饭后,在露台欣赏维港夜景时,周星驰向于文凤提出投资成功获利分10%给她,当时两人关系美好,也已成为情侣5年,两人当时在露台倾谈的内容,必然是两人处于浪漫关系的情话。

周星驰律师质疑于文凤具有投资经验的说法,表示周星驰自1997年已投资的物业,包括浅水湾The Somerset物业等,经验必然比于文凤丰富,而且于文凤曾替周星驰投资失败致损失1300万,如果两人协议具法律效力,为何投资失败却又不用负责。

周星驰律师指周星驰于2007年至2011年共向于文凤支付2160万元,加上2012年2月,周星驰与于文凤见面时支付了1000万元,有关款项是周星驰对于文凤出于感情及爱的馈赠,不涉任何商业关系。

至于涉案的天比高12号屋则由周星驰持有,周星驰花费4150万装修多年,直至2011年才装修完,直到两人于2010年3月分手,由于当时于文凤的住所正在装修,周星驰仍让于文凤及其母亲暂住天比高大宅。

双方对抗:

于文凤出庭时表示,她之所以在2002年圣诞节主动提出10%的投资利润分成,是因为她记得当时哥哥质疑她与周星驰的关系只是徒劳,于文凤也同意哥哥的质疑,觉得周星驰可能不会娶她。她决定主动口头要求10%的投资利润分配。

于文凤说,2002年圣诞节,她通过口头和电话短信与周星驰讨论了投资份额的比例,并确认她可以从自己推荐的所有投资产品中获得10%的利润。周星驰说好,于文凤认为这个口头承诺有商业效果。周星驰律师在法庭上质疑,既然是商业协议,为什么不白纸黑字的草拟一份协议,连短信都丢了。于文凤解释说她非常信任周星驰。

于文凤说,周星驰当时提出送她一辆自行车作为圣诞礼物,但她不想收到自行车。她反而想起哥哥曾经质疑过她能得到什么爱情,然后向周星驰提出确认投资收益分配。于文凤更确信周星驰不会娶她,但她也重申她不是周星驰逼着她结婚的。

周星驰的律师质疑于文凤,质疑她在2002年初受雇于周星驰个人公司时签署的书面协议是出于她的想法,协议内容是由于文凤起草的,不是周星驰发起的,公司员工不知道于文凤能为公司提供什么服务。于文凤说,她已经向对方解释过,她可以提供财务建议,但她忘了讨论书面协议。

至于协议中的月薪2万元,于文凤认为工资根本无法体现她巨大的工作量,所以她想通过投资分成来增加收入是可以理解的。并说她的律师混淆了周星驰口头承诺分配投资的日子,所以事后修改。

周星驰律师质疑周星驰没有承诺将10%的投资利润分配给于文凤,而是周星驰提出在于文凤公寓约会时将10%的投资利润作为爱的礼物。于文凤甚至否认她有过这样的约会,并质疑周星驰可能在和其他女人约会。

周星驰律师质疑于文凤,他没有为周星驰交易股票,但不必承担责任。于文凤解释说,周星驰向她反映,他母亲的投资更成功,导致她投资失败,并否认投资的钱是礼物。

于文凤指的是周星驰转让的投资份额,坚持认为这些不是礼物,而是她的工作报酬,她不是会让男朋友给她现金的人,如果是情侣之间的礼物,她会多要两个零,甚至会让对方直接过户到她的名下。

一字一句:

这个案子持续了八年多,一直没有定论。10%的佣金只是口头约定,分佣金条款并没有写进协议。对爱情的承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也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

人生真的像一出戏。当于文凤还爱着周星驰的时候,她不相信两人会有长久的关系。现在,她还影射周星驰当时与其他女性的约会,自始至终主动与周星驰划清经济界限,甚至不惜打官司。这个结果也很尴尬。希望最后有个好结果,彻底结束这段感情!

谈感情真的很伤钱!幸运的是,于文凤说他只想为他的工作付钱,否则他就得加两个零!

标签: 律师 表示 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