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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央企集团公司已完成重组 总部人员平均减少20%

发布于:2020-11-28 被浏览:3597次

根据2020年8月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雅洁 ,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的正式部署,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即将迎来全面的尾声。

11月27日,经济观察网记者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除少数需要清理整合的企业外,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68家集团公司2017年全部完成重组。

此外,地方SASAC还借鉴中央企业的相关做法,推进被监管企业的公司制改革。省级SASAC监管的一级企业中,约有96%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翁当天透露,目前,中央企业621家子公司已聘请近5000名职业经理人,119家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集团总部部门数量平均减少17%以上,人员编制平均减少20%。

据悉,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推进公司制改革,要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注册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变为《公司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在翁明杰看来,自公司制改革完成以来,各大央企的市场化运作机制正在加速转型。今后,这项改革将进一步推进中央企业市场化,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深化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积极推进经理终身制和合同制管理,加快实施职业经理人制度,不断深化企业领导人薪酬制度改革。

路径

从中央到地方,相关企业和监管部门都找到了一条可行的公司制改革之路。

以国家电网为例,分类政策是其在推进改革过程中的选择之一。国家电网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庞小刚表示,为了完成改革,国家电网充分发挥集约化、扁平化、专业化管理优势,由于企业制度的原因,确定了整体重组、分重组、清算关闭等多种重组方式。其中,4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88家“分业”处置,10家清算后关闭。

同时,国家电网开展财务审计和尽职调查,审计和监管部门全程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除国家电网外,中国电力建设继续通过重组上市推进公司制改革。

中国电力建设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刘源在11月27日举行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媒体吹风会上说:“中国电力建设公司制改革的动力首先来自资本市场。”

早在2011年,为了寻求水电建设行业的初步上市,中国电力建设率先完成了水电建设行业44家企业的企业重组。2015年,为完成向上市公司注入水电顾问的工作,推动该行业19家企业完成重组。2017年下半年,根据国奥的部署要求

刘源明白,企业重组不是一个简单的失败。他认为,公司制度的改制,尤其是以上市为目的的改制,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对于关联企业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一次性工作。

基于此,为了全面系统地推进重组,中国电力建设成立了整体重组上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重组办有9个业务组,其下属企业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组。集团总部提前发布公司重组指引,发布重组预公告,编制《改革工作手册》及重组大纲。总部统一聘请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机构,统一提供企业重组方案、有限公司章程、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法律意见书、金融机构债权人通知书/同意书等文件模板,供重组企业使用。

经济观察网记者获悉,为推进上述改革,中国电力建设将改制企业划分为五大区域,开展资产确认监管和工商对接工作。改制办定期组织周报告会、中介协调会、专题会,沟通解决改制过程中的问题。

成效

不仅是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在企业制度改革方面也取得了一些进展。

以江西省为例,江西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陈德勤当天透露,1782户无业户推进507项产业体制改革和7项制度改革,处置“僵尸企业”501家。截至2016年底,全省已有2050家国有企业完成了公司制改革。

据公开信息,江西省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关于打造国有企业改革“江西样板”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将公司制改革纳入整体改革,共同推进。陈德勤还表示,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省属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方案,将公司制改革列为重点监管项目。2017年,全省剩余377家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面完成改革任务。在路径选择上,全省通过直接重组、处置退出、同步改革、企业对企业改革等方式,推动2847家国有企业实现公司化经营。

河北省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李广透露,目前,全省已开展深入调查,明确改革路径。对各地区、各部门进行了深入调查,摸清了企业现状,明确了改革办法。

李广说:“目前,我省全民所有制企业726家,其中正常经营366家,非正常经营360家。对于具备正常经营改革条件的企业,要求推进并完成改制;经营困难但仍有经营价值的,依法进行重组处理;如无处理希望,及时实施破产清算,果断实现市场清算;符合取消条件的将及时取消。”

以央企为例,2017年国家电网公司重组涉及全公司系统145家单位(含集团总部),其中二级单位21家,三级及以下单位123家。共涉及1.97万亿资产和70万员工。集团总部及下属单位已于2017年11月15日前全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关于上述改革进展,翁明杰评论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全民所有制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实现“一个创造、两个完善”的改革目标,即创造真正的市场主体,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

根据SASAC的规划,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是国有企业三年改革的重点任务。

翁明杰说,从目前情况看,我国剩余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集中在有关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地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管理的企业以及少数地方SASAC监管的企业。这些企业整体规模虽小,但数量众多,涉及管理主体众多,有的还面临历史债权债务纠纷等困难。形势复杂,改革任务艰巨。

9月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机构正式下发了关于全面完成企业制度改革的专项通知,明确提出了五项工作要求。

翁明杰表示,为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地方政府将是所辖国有企业法人制度改革的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和审计改制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对所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明确推进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和时间安排,按照企业制度推进改革。

国资委要求所有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难以改革的非正常全民所有制企业。应进行重组、整合或清理和取消。

在政策支持层面,明确公司制改革涉及的审批程序、资产评估、纳税、土地处置、资格继承等事项,并参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同时,SASAC在加快内部改革的同时,要求加快建立履行职责、协调运行、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运行机制。

截至目前,自上述通知下发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了责任部门,调查了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情况,研究制定了工作计划,细化了改革任务和时间安排,以推进企业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