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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污吏涉及的安置房拍卖:业主住了10年被迫搬出 房价4.5万一套

发布于:2020-12-08 被浏览:3331次

房子升值对小区业主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方某、程某、陶某等六位业主。不仅被拍卖,还取消了他们的产权,因为他们的房子皱着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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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9日,杭州西湖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原主任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5年后,因被认定为陈案涉案房屋,在其任职期间被拆迁的5套涟源房屋被查封,产权信息被注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法院认为,这五套房子虽然履行了交易手续,但在购房资格方面存在欺诈行为,属于非法所得。但业主表示,由于不知道陈购房资格造假,曾多次投诉,但仍未能扭转房屋被查封、产权证被注销的局面。

“法院之所以坚持查封拍卖该房屋,主要是因为今年4月西湖区政府的《会议纪要》。”12月8日,业主告知《上游新闻》(微信号:尚云新闻)记者,针对西湖区政府《会议纪要》提起行政诉讼的申请已于当日下午提交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购买安置房 6名业主产权证被注销

在被查封之前,六位业主都已经装修并入住多年。图片来源: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吕佳涟源和吕佳清远社区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是经济适用房,房改,动迁房。近年来,由于地处城市西部的热门学区,房价持续上涨。根据几个销售平台的数据,该住宅区的每平方米价格已经超过45000元。

房子升值对小区业主来说是一件幸福的事。但是,方某、程某、陶某等六位业主。不仅被拍卖,还取消了他们的财产权,因为他们的房子皱着眉头。

业主陶某称,2006年,由于购房需求,时任西湖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陈购买了涟源3号楼103号房。“当时花了60万左右,用了公积金和房改指标。2011年西湖房地产实业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拿到《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然后装修。”陶说,2019年5月,她接到西湖区法院的通知,要求她因陈受贿一案被认定为赃物而退房,并于2019年底查封了该房屋,没收了钥匙。

据业主介绍,付完房款后,2011年取得了相应的产权证。图片来源: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除了陶,小区里还有五个和陶差不多的业主。业主方称,陈在购房过程中未受贿赂,款项已划入单位账户,房产证也是房管局等部门出具的。他不明白房子是怎么变成赃物的。

上游记者了解到,涉案的5套房屋(其中一套写有两个业主的名字)大部分是业主唯一拥有的房屋。被查封后,有的业主只能临时租房,有的业主带着孩子回了老家,面临着孩子因户籍问题能否在杭州上学的问题。

法院认定业主购房资格造假

在履行了正式购房手续后,为什么入住10年后才被认定为非法所得?上游记者了解到,这五套房子都与时任西湖房地产公司总经理的陈有关。

2013年,陈供认,他不仅在嘉璐涟源、嘉璐清远社区拆迁安置过程中收受贿赂,还违规办理房屋买卖手续。

2020年4月8日,西湖区人民政府提出拍卖涉案房屋。图片来源: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根据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2013)杭兴字第998号《刑事判决书》,2005年至2011年,陈在担任西湖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在本市天目山路改造工程中负责杭州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客车厂”)宿舍拆迁安置的职务,虚增东风客车厂职工安置指标。通过签订虚假产权调换协议、冒用公租房租赁证、伪造其他拆迁安置材料等方式,将位于西湖区南园、西园、吕佳清远、吕佳涟源的14套拆迁安置房非法安置给12户关联户,并帮助部分关联户办理房改房产权过户手续,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共计900多万元。

证人方某,东风客车厂搬迁安置户,以及几户安置户在证人证言中提出,东风客车厂只有14名职工符合搬迁安置条件。另有20名购房者以东风客车厂员工的名义签署了产权调换协议。事实上,这20名购房者并非东风客车厂员工,不符合拆迁安置条件。

根据判决,部分购房人为了取得购房资格,向陈行贿,除现金外还包括金条和红木家具。陈也按令办事,收受贿赂后,利用职务之便为行贿者办理购房手续。之后,一些行贿者将非法获得的房屋出售牟利。

2014年6月9日,陈因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同时,西湖区人民法院还作出决定,查封涉案房屋并返还给受害单位(西湖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腾空后将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返还给受害单位,并将出售的违法所得返还给受害单位。

上游记者对判决进行梳理,发现嘉路涟源、嘉路清远六家业主中有四家被列入非法收购房屋名单。但其中陶某、方某均表示不知道陈以员工名义购房。

区政府要求注销产权拍卖

2019年5月10日,判决生效五年后,甲路涟源、甲路清远六位业主先后收到西湖区人民法院《公告》,要求其在5月17日前将涉案房屋退回杭州西湖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期满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公告》被直接贴在门上而没有任何通知。真的很困惑。正规购房怎么会变成非法收入?”对于法院的做法,陶等业主表示了不理解。

事实上,2015年西湖区纪委将《关于区住建局陈金根等人违法违纪案件中涉案房产处置的工作建议》交给西湖区政府,其中提到本案涉及的房屋已办理房改、产权过户手续并已过户,建议根据相关法院判决追回过户房屋的差价。已付房款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建议解除相关房屋的拆迁协议,收回该房屋的相关产权证等文件,退还购房人购房款。对于房改已完成且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案件所涉及的房地产,建议取消房改相关手续,退还购房款及相关费用;或者对涉案房屋进行评估,买受人将支付差价进行回购;或者拍卖涉案房屋,拍卖所得价款将支付给买受人的房价及相关费用,但应返还买受人的相关房改资质。

“2015年至2019年的四年间,法院从未告知我们该房屋是涉案房屋。直到2019年5月,我们才以这种方式得知西湖区法院没有适当执业。”业主表示,房子被查封后,他们开始向西湖区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杜里

如《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陈金根案涉及我区资产处置事宜专题会议纪要》所述,区法院协助将已认证为户名的5套房改房移交给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并考虑到后续需要退还涉案居民购房款,原则上同意由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拍卖涉案已退休并认证为单位名称的房产,所得款项专款专用。要求吕佳涟源所在的古当街积极持续关注重点人员动态,及时与区人民法院沟通,确保资产接收工作顺利完成。

随后,4月27日,西湖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陶等人的申诉,理由是陶等人利用东风杭州汽车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的名义,通过陈的违法犯罪和滥用职权,骗取拆迁安置房,相关房屋均为非法所得,应依法追回并返还给受损害单位。对于业主表示不知道且善意的第三人,应在原审时告知其参加诉讼的请求。西湖区法院表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7月29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诉理由不成立为由,驳回了陶等人的上诉请求。10月19日,涉案房屋产权被注销。

认为区政府违法业主提起诉讼

10月19日,涉案房屋产权信息注销。图片来源:照片由受访者提供

至于房主房屋被查封、产权被取消的情况,本案律师表示,西湖区法院在审理和执行过程中也存在明显过错。律师称,2006年至2009年,业主与西湖房地产业公司签订合同,购房相关手续由杭州西湖区拆迁综合服务中心(原杭州西湖房地产业公司)办理。《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房屋所有权证》均已发货。因此,不是从陈个人处购买的,也不是陈的非法所得,而是业主合法所有。

另外,刑事诉讼法要求判决只能追回赃物。上述财产不是陈犯罪的赃物,但被法院错判追缴;并且在未确认该房屋的合同、产权证违法并被撤销的情况下,判定追缴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另外,法院在追缴陈犯罪所得的同时,决定追缴该财产,实际上导致了两次追缴相同损失的错误。而且法院强行交出房子钥匙是不对的。同时,在审理程序中,西湖区法院没有告知业主以民事部分参加审理,而是非法处分了财产,也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涉案财产是业主的唯一财产,法院在不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情况下实施,违反相关法律和法律精神。此外,在执行过程中,法院没有向业主送达执行文书,使他们无法了解法院的判决,寻求法律救济。因此,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错误。”律师说。

认为法院强行取消该房屋产权并驳回上诉的原因与西湖区《房屋契证》有关。12月8日,业主前往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西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上游记者石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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