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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关于司法援助的公开听证会让这个家庭重拾希望

发布于:2020-12-13 被浏览:3037次

中国青年报客户新闻(通讯员李明、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邢婷)12月11日上午,国家司法协助专题听证会在山东省菏泽市举行。经过现场听证评估,五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救助申请人最终获得15万元救助基金,让一个五口之家的贫困人口重获生活希望。

本次听证会的议题是:黄、张默梅等人申请协助的理由是否成立,申请人的家庭情况是否符合检察机关司法协助的条件,是否应当给予协助。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主持了听证会。

本案司法协助申请人是居住在菏泽市牡丹区王浩屯镇的76岁老人黄,以及老人的儿媳张默梅。黄的儿子黄于2004年被杀。主犯被判死刑,从犯被判15年徒刑。由于被告无力赔偿,受害人家属14年没有得到任何赔偿和补偿。

据了解,被害人在犯罪前是家庭中的主要劳动力,其工作收入是家庭最重要的经济来源。在他被谋杀后,申请人的家庭失去了主要的生活来源,至今只能在家里耕种几亩农田来维持生计。

黄和妻子现已年迈,无法工作,依靠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维持基本生活,居住的房屋和房间极其简陋。作为受害人的妻子,张默梅除了在家里耕种几亩农田外,还偶尔打打零工维持基本的家庭生活,收入没有保障。她还需要抚养两个孩子。女儿早早辍学,父亲遇害时儿子还没出生。她现在初中三年级。

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下,申请人的家庭被纳入办卡的贫困户。五分之四的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虽然他们达到了扶贫标准,但生活依然艰难。

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上诉案件时,了解被害人家属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救助权,启动救助程序,决定通过公开审理方式办理案件。

在听证会上,被救助的申请人表达了自己的救助要求和理由,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原上诉案件和救助案件。听证员向承办检察官和援助申请人询问案件详情、申请人家庭情况、法律适用情况和检察机关的司法援助政策。

经过听证评估,五名听证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救助意见。根据案件事实和审理结果,检察机关认为黄、张默梅符合国家司法协助条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协助15万元。

听证会还邀请了民营企业家代表、当地党委政府扶贫、民政、教育等部门负责人,以及申请人未成年儿子张默梅的学校老师、村卫生所医生等参加听证会,为申请人家庭脱贫致富提出建议。特邀观察员根据各自的职责,表达了帮助申请人家庭脱贫的愿望。

陈勇主持听证会时表示,司法救助是检察机关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采取的一种辅助救助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申请人面临的生活困难,但输血不如造血,一次性救助不如长期护理。检察机关要贯彻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积极拓展救助功能,充分发挥联合救助优势,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精准扶贫的有效衔接,切实提高司法救助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