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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论文从今年开始每年都会抽样 这些行为将会撤销学位

发布于:2021-01-07 被浏览:3287次

根据该方法,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样一次,抽样对象为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样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2%。抽样重点应放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

从今年开始,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样一次,抽样对象为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原则上抽样比例不应低于2%。如经查实存在抄袭、伪造、篡改、买卖、为他人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则撤销授予学位,注销学位证书。教育部近日发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号文件,做出上述规定,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根据该方法,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样一次,抽样对象为上一学年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样比例原则上不应低于2%。抽样重点应放在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方面。

教育部建立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样信息平台,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毕业论文抽取、专家评审等定制功能,对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本科毕业论文抽样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抽样信息平台和当地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采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抽样名单。抽样试卷应覆盖当地所有本科院校和所有本科专业。抽样信息平台应对抽样论文的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可作为专家评审的参考。

本科毕业论文抽样检查分为初评和再评两个环节:初评阶段,每篇论文发给三名同行专家,三名专家中有两名以上(含两名)评语为“不合格”的毕业论文将被认定为“有问题的毕业论文”。三位专家中有一位评价为“不合格”,将送两位同行专家重新评价。在复试阶段,两个复试专家中有一个以上(含一个)评价为“不合格”,将认定为“毕业论文有问题”。

如何利用本科毕业论文的抽样结果?该方法建议以适当的方式向公众公布抽样检查的结果。对于连续两年出现“毕业论文有问题”,且比例较高或文章数量较大的高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在省内通报,减少招生计划,进行质量面谈,并限期提出整改要求。高等学校应当对相关部门、院校和个人履行人才培养职责的情况进行调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对于连续三年抽检问题较多的本科专业,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视为无法保证培养质量。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暂停招生,或者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

对于涉嫌抄袭、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的毕业论文,高校应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的,应当撤销依法授予的学位,注销学位证书。

抽样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专业建设资金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

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