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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优码楼市调控:违规者禁用网上签约系统三年

发布于:2021-01-26 被浏览:3533次

1月23日晚,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购房资格审查和管理的通知》。本《通知》为购房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等提供相关规定。并加强商品房购买资格审查和管理。《通知》强调,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购房人或相关责任人,住建部门将在三年内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深圳“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和合同网络签约系统;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购买、租赁经济适用房、人才房三年。

《通知》要求加强购买意向的登记管理。“购买意向登记系统”已启用。购买新商品房的买家需要登录“购买意向登记系统”登记购买意向。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订阅链接提供的书面材料一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只能冻结进入公证和彩票控制范围的购房者的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必须冻结在自己的账户中。如果选房不成功,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解冻资金;修改发布《认购书》演示文本。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根据示范文本修订完善本企业使用的《认购书》,并可将违反诚信原则、规避房地产调控政策、欺诈等行为列为违约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的,由住房建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严格审查买家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向相关商业银行严格核对下列购房资格信息:购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和家庭成员证明材料;购买人的社会保险或税单材料;最近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收入证明、信用报告、购房款来源及银行流水单。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合理评估债务偿还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的购房者的风险,并采取说服等措施。对在购房中存在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明等违规行为的,应当拒绝受理购房申请,并及时向辖区住房建设部门报告。

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购房人或相关责任人,住建部门将停止相关人员使用深圳“购房意向登记系统”和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三年;停止相关人员在深圳购买、租赁经济适用住房和人才住房三年;已列入公有住房轮候名单的,取消其轮候资格;停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人员资格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