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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费甲醇(甲醇仓储费)

发布于:2021-08-08 被浏览:1512次


咸宁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徐程程 杨帆)为了挣钱,咸安一男子竟非法制造、储存、买卖、运输甲醇获利。岂料,买卖过程中被民警巡查发现。目前,该男子已被咸安警方行政拘留。

近期,咸安公安分局贺胜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过程中,发现辖区滨湖村某餐馆院内停放了一辆白色小型货车,车斗内存放有3个白色塑料箱,疑似非法装载甲醇。民警当即传唤该小货车司机蔡某至贺胜桥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审讯,蔡某交代其当天驾驶装载有危险化学品甲醇的小货车,运输至贺胜桥镇滨湖村,欲将车内甲醇贩卖给餐馆老板时,被巡逻民警当场查获。

经调查,从2017年开始,蔡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资质的情况下,通过在其小货车上安装塑料箱、甲醇加注枪,从咸安、温泉城区等地购买甲醇,勾兑一定比例的自来水,然后销售给酒店、餐馆作为燃料。今年2月至8月,蔡某非法运输、买卖甲醇18万余升,销售金额高达45万余元,并从中非法获利9万余元。

目前,蔡某已被咸安警方依法行政拘留,该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