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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公家律师声明】公家律师声明|说说那些关于小区业主和物业的事情

发布于:2020-12-24 被浏览:2489次

平静地生活

过去,有了房子,就有了栖息地;现在人们对一套房子的寄托已经不是那么简单了,更多的是追求品质,因为住房可以让你远离喧嚣,找到自己安静的地方,充满情感,放松心情,享受家庭幸福。其实这就是房子给人创造的快乐。

你对买了房子,我们就真的高枕无忧了吗??业主和物业的权利义务了解多少结合《民法典》物业服务新定位,监狱公家律师怎么说?

买房后未入住,该不该交物业费?

有的业主因为各种原因购房后没有入住,房子闲置。每当收物业费的时候,这些人总会有疑问,“你为什么不住进去交钱?”“我不住就不享受物业服务。”

物业费不仅是维持社区正常运转的资金,也是物业公司正常运转的根本保证。物业服务是公共的,不是为特定业主服务的。其价值在于满足公共服务,提高整体居住环境质量,最终体现为对个体业主的服务价值。

小区内虽然有部分业主房屋空置,但小区的卫生仍需每天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不时检查维护,电梯、消防等一切设施设备必须大量支付。

《民法典》 解释

根据 《民法典》 第944条规定,如果物业服务提供者按照协议和相关规定提供了服务,业主不得以不接受或不需要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哪些情况可以不交物业费?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

物业公司虽然在小区内承接物业服务项目,但如果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未获批准,业主可以不缴纳物业费。

温馨提示:当业主支付物业费时,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相关文件,询问是否应该支付物业费。

未接房

物业费从业主接管房屋开始计算。如果业主还没有接管房子,就不用交物业费了。现在很多房屋买卖合同都会明确注明,如果业主无正当理由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房屋,则视为已经收回房屋,然后业主按照收回标准缴纳物业管理费。但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延迟交房时,物业费应由开发商承担。物业公司要收取业主物业费,业主有权拒绝。

物业公司擅自

提高收费标准

生活中存在物业公司违反合同或相关规定,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业主可以拒付的是物业公司擅自收取的部分物业费。

如何保障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

如今,人们的生活需求日益增加。很多小区的公共区域都增加了快递柜、纯水机、电梯屏广告等商业设施。虽然方便业主的日常生活,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54条,类似房产是都需要征得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的,同时收益分配也要明确。

很多业主不了解小区公益,甚至物业和业主委员会之间经常发生纠纷。《民法典》的颁布,维护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民法典》 解释

《民法典》 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使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扣除合理费用后,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第943条规定:至于业主的经营和收入,物业公司必须定期向业主公布,并向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报告。

这意味着社会公共收入将不再是一个“愚蠢的账户”!在实践中,大多数住宅区的公共部分的运营一般由业主大会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物业公司通过与业主大会协商确定住宅区公共区域的运营和收入分配,增加了业主的认可度,促进了物业服务提供者与业主之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支持。

物业应履行怎样的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 解释

根据 《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第1254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义务的侵权责任。无论是否发现侵权人,物业服务企业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受害人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遭受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的过错程度,在预防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并享有向侵权人追偿的权利。

温馨提示

作为业主,如果发现小区管理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建议物业和其他楼宇管理人员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宣传警告、增设护栏、增加监控、防止宣传等。).

对公共律师的评论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财产纠纷矛盾日益突出。《民法典》中,物业服务合同单列一章,有利于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解决物业服务纠纷提供法律依据,及时解决物业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增强人们的幸福感、收益感和满足感。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于推动物业管理改革具有重大的历史和现实意义,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习、贯彻和维护《民法典》的相关法律法规,努力构建更加平等、有序、和谐的物业管理秩序。

法律条文

第271、282、283、943、944和125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条,/,/

第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7条和第54条,//《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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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玲

检查:焦姣

胡陆审计

资料来源:梅州监狱局政策法规司(案件分析由梅州监狱公律师康军提供)